警惕“杀猪盘”陷阱!上虞法院审结涉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
近日,上虞法院审结涉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涉案人数达百余名,涉及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和偷越国(边)境等多项罪名。
目前,上虞法院共审结9案54名被告人,其中,主犯施某恒、施某数罪并罚,分别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和四年,并处罚金;其余成员被判处或数罪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同时秉持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部分具备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等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
案情回顾
经审理查明,2020年至2021年期间,惠某、兰某华(均另案处理)等人在缅甸勐平、勐波等地组建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大唐”“维加斯”等犯罪窝点,招揽被告人施某恒等多人为其服务,形成老板、主管、组长、组员等多个层级的结构,并实施封闭式管理。窝点内组员利用虚构的成功人士身份,通过陌陌、抖音等交友软件,将定位修改成国内,添加附近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异性为好友,通过聊天与被害人建立感情从而获取信任,后由组长等上级人员诱骗被害人到窝点搭建的投资平台上投资,以后台操控、控制提现等方式实施“杀猪盘”式的诈骗。
各被告人明知自己在缅甸窝点内的工作是诈骗犯罪行为,仍在窝点内参与上述诈骗活动,持续时间均在一个月以上,其中被告人施某恒担任主管,被告人施某担任主管、组长,其余被告人担任组长或组员。
期间,被告人施某恒、施某等人组织人员从中国云南省边境偷越至缅甸,并与他人共同偷越至缅甸,其余被告人或结伙、或在上线安排下从云南边境通过爬山等方式偷越至缅甸。
上虞法院经全面系统审查事实、证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参考典型案例后,认定了上述事实,并依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近年来,电信网络犯罪“迭代升级”,形成分工精细的产业链,逐步将犯罪触角延伸到缅甸、老挝等国外地区,诈骗方式更加多样,作案手段更加隐蔽,使广大人民群众遭受了更大的财产损失。上述案件中,境外诈骗团伙针对境内居民实施“杀猪盘”式的诈骗,是当前一种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方式,系列案件的审结,有效打击了境外诈骗团伙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