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法院一则案例入选浙江高院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2023-08-10 18: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法院
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已成为发案最多、上升最快、涉及面最广、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犯罪类型。浙江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刑事审判持续发力,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随着“全民反诈在行动”主题宣传月的开展,浙江高院从全省法院近年来审结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中选取八个典型案例发布,以期进一步发挥以案说法的宣教作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高发态势。其中,上虞法院一案例入选。
案例四:警惕从“被害人”变成“被告人”
案情与裁判
2022年7月底,被告人章某凤在家中被他人电信诈骗,但其未选择报案。为拿回自己被诈骗的资金,按照诈骗嫌疑人的要求,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助诈骗嫌疑人对诈骗资金进行转账。经查明,2022年8月,被告人章某凤两张银行卡内共计转入被诈骗资金8000余元。涉及的被害人应某燕等人损失共计9万余元。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章某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法官提示
行为人被骗后本值得同情,但其选择继续与诈骗犯罪分子联系对接,使自己从“被害人”转换为“被告人”,不仅造成财产损失,还背负了犯罪“前科”,更令人惋惜。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应提高警戒心,切勿轻信骗子的谎言,如不幸被骗,应及时固定证据,通过拨打“110”或者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尽量将损失降至最小,而不是继续听从嫌疑人的“骗术”渐行渐远,直至身陷囹圄。